景德镇护照补发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背景)一张;
二、景德镇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五、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所属部队驻地主管部门按规定同意其出国(境)意见;
六、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
依据前往国家的不同事由填写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或网上下载表格)。使用黑色碳素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二、照相、复印
申请人本人到接待大厅的照相室(社会化服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现场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制证照片在网上传输到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复印户籍、身份证等材料。
三、递交申请及交费
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出国证件所需材料,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接待室)受理台递交申请,并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递交申请后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
四、取证
出入境证件直接邮寄个人,证件邮寄实行“到付费”方式。邮寄到区外的个别无“到付费”业务的,快递公司联系收件人提前将邮寄费打到快递公司账户之后及时将证件寄出,希望申请人能够积极配合。申请人填写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地址要详细明确到辖区、街道及门牌号,电话正确有人接听,在证件收到前不要变更通讯方式并及时接听电话。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景德镇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966号
咨询电话:0798-856714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现场递交申请的本市户籍居民为15个工作日,加急业务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二、办理费用
1.换发普通护照:160元/本(不含换发加注费)
2.原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160元/本(不含换发加注费)
3.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160元/本(不含换发加注费)